夜色渐深,山林里。
潘金莲身着一袭白色的衣袍,端坐在摇曳的篝火前,身旁则是一身戎装,乌黑秀发束起潇洒马尾的武松。
他们离开清河县一路行驶了整整两天,如今终于到达了清风山的地界。
为了能够引诱猎物上钩,他们直接兵分两路。
潘金莲与武松二人,带着几十个人押送着几辆马车,装作出一副大户公子,恰好从外地回来,路过此地临时歇息的样子。
而索超则带领着一众官兵,埋伏在周围的密林之中,一旦王英上当领兵来袭,就直接来一个关门打狗,让她们有来无回。
潘金莲将一个解开的牛皮囊水袋,递给旁边的佳人,好奇的问道:“二娘是怎么知道,山里会有清风山耳目的?”
在踏入清风山地界的时候,他本来还想着要如何引诱王英一伙人上钩,身边的佳人却说不用那么费力,只需沿着山里的大道走就行了。
这山里会有贼寇的耳目,帮他们把消息传回山寨里,这让他感到一阵的好奇。
要知道,这一路上他们明明连个人影都没看到,为何就敢这么肯定,一定会有贼寇的耳目?
武松秀眸诧异的看了一眼面前的男人,没想到无所不知的兄长,也有感到困惑的时候。
她面带微笑道:“主要也是为了提防官兵。”
潘金莲神色一愣:“提防官兵?”
武松颔首轻点道:“我在柴大小姐的府邸时,曾经听说过,在距离清风山不远的地方,有一处名为清风寨的地方,那里长期驻扎着一支官兵,担任副知寨的,乃是一位名叫花荣女将。”
“此人生的一双桃花眼,唇红齿白,娥眉弯弯,纤细的柳腰,好似堪堪一握,身着一袭银色裙甲,骑着一匹枣红烈马,可谓英姿飒爽。”
“而且她不但姿容绝佳,武艺也是冠绝天下,手握一把亮银枪,枪法精湛,一把硬弓更是能够百步穿杨,入石三分,江湖人送外号,小李广。”
“有她这样一员虎将,隔三差五的押送粮草经过当地,这方圆几百里的山贼,谁不担心啊……”
潘金莲脸上露出一抹恍然之色。
面对这个一个骁勇善战的女将,对方有着堪比飞将军李广的箭术,还没有李广天天迷路的弱点,要是换成自己,恐怕也会担心踢到铁板上了。
他沉吟片刻后,问道:“既然这花荣驻扎在当地多年,那为何没有围剿了周边的贼寇呢,难道以她的实力,也拿不下这清风山吗?”
武松美眸里泛起一抹无奈之色:“以花荣将军的实力,把王英一伙人打跑不难,但是由于这里太过偏僻了,方圆几十里都没有人烟,运输个粮草辎重都难,官兵又不可能在这里驻扎一辈子。”
“等官府撤军之后,王英这群贼寇又卷土重来了,这一来二去的,双方也渐渐有了默契。”
“只要王英她们不主动劫掠官府的粮草辎重,花荣将军那边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官府的控制能力,只局限于郡县等地,对于更偏远的乡村,或者人迹罕见的荒郊野岭,实在是有心无力。”
“就算剿灭了王英一伙人,以后也会蹦出个李英,宋英……”
潘金莲闻言,忍不住摇了摇头。
如今的大宋别看表面上还很安稳,实际上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了,官府的控制能力越来越低了。
随着朝廷士大夫们兼并土地越来越多,民间只会有更多的人,选择落草为寇,一旦等火星积累到一定程度,那爆发一场燎原之火,只是时间问题。
就在二人聊天的时候,远处山坡上一只白皙的小手,正轻轻拨开灌木丛,一双眸子正紧紧的盯着二人,或者说潘金莲的身上。
“没…没想到这世上居然有这么好看的男人!!!”
王英呆呆的看着那身着白袍的青年,当潘金莲无意间回过头来,看到那俊俏面庞的一瞬间,她只感觉自己的一颗芳心,都仿佛被箭矢给射穿了。
整个世界都仿佛静止了一样,她的脑海中都被潘金莲的面孔给充满了。
一瞬间她连跟这位白袍公子,一起洞房花烛夜,一起携手共赴巫山,自己怀里抱着抱着一个露出小巧虎牙的女婴,与旁边的公子十指相扣,为孩子起名。
甚至将来两个人一起埋在哪里,都想好了。
“二当家,要动手吗?”一个小喽啰凑过来,问道。
王英盈盈一笑:“如此珍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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