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大厅里。
小喽啰们纷纷忙碌起来。
潘金莲端坐在长桌前。
面前的桌上摆着大量的酒肉,还有一些罕见的奇花异果。
燕顺撩起修长的裙摆,端坐在桌前,热情的介绍道:“我与二妹最近在外抢了一个大户的货物,发现里面有不少奇珍之物,今日贵客上门,正好拿出来与诸位一同享用。”
宋江精致的面庞上,闪过一抹惊讶之色:“莫非这就是传闻中的人参果,据说外面要卖五十两银子一个呢,今天我们也算有口福了。”
潘金莲一听人参果这个名字,总感觉有种莫名的既视感。
他在打开那小巧的盒子一看,果然如此,里面摆放着一个形似婴儿般的梨子。
这…这不是自己当初教菜园子张青,用来收割智商税的套路吗,没想到生意都做到这里了。
燕顺美眸里闪过一丝疑惑:“潘公子你怎么不吃啊,这可是好东西啊,五十两银子一个呢。”
潘金莲挠了挠面颊:“你们要是想要这东西的话,给我说一声便是,我写一封书信,让人每个月给你们送上一批便是。”
“难…难道这人参果出自潘公子之手,可…可是这等祥瑞之物,怎么可能是人工种出来的?”燕顺纤细的柳眉都紧皱了起来。
潘金莲随意道:“当然是利用一些巧妙的办法,比如说器皿。”
“器皿?”
燕顺沉吟片刻。
潘金莲随机将各种奇花异果的种植原理讲了一通,燕顺诱人的朱唇久久张开,随机一脸钦佩的看着潘金莲:“公子不愧是天下闻名的奇男子,这种点石成金的本事,简直绝了。”
潘金莲淡淡一笑,也没有什么自傲的意思。
这让燕顺更加的钦佩,明明只是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弱男子,却能够谈笑之间聚拢万贯钱财,简直让人惊叹。
而她每天把脑袋别在裙子上,冒着被官兵围剿的风险,一天到晚也抢不了几个钱。
跟人家这么一比,她这么多年简直都活到狗身上去了。
果然比拼力气的,永远比不上玩脑子的啊。
此时就连旁边的宋江跟郑天寿二女,看向潘金莲的目光里也多了一丝惊讶。
她们本以为潘金莲之所以,能够以一个弱男子的身份闻名江湖,主要是沾了自家妻子武大娘的光。
别人是念在武大娘的面子上,这才对潘公子尊敬有加。
可如今看来,似乎与外面传的不太一样,这位潘公子无论是气度,还是才华,都非寻常之人啊。
在酒过三巡之后。
潘金莲放下手中的酒盏,目光看向面前的黄发女子:“不知燕大头领,将来有何打算,难不成要一辈子待在这里打家劫舍?”
燕顺精致的面庞上,露出一抹苦笑:“要是有选择的话,谁愿意天天待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
她们姐妹三人,除了一身的武艺,也没什么其他的一技之长,既看不懂春秋论语,有不会做什么诗词歌赋。
再加上曾经还因看不惯乡里的恶霸,欺压百姓,霸占良家男子,强占水井,让凡是想喝水之人就要交钱,拿不出足够的钱,还要拿自家相公来抵债。
她当时一咬牙直接宰了那个恶霸,结果没想到此人与当地知府勾结颇深,很快官府便四处张贴榜文,全国通缉。
这走投无路之下,除了落草为寇,已经没有其她的选择了。
至于白面夫人郑天寿,遭遇也很类似。
因为受不了当地狗官,各种苛捐杂税的盘剥,这才在燕顺的邀请之下落草为寇,成为了清风山的三当家。
随着拦路抢劫的次数慢慢增加,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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