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和彼得闹翻之后,格温决定接受伦敦大学的邀请,成为特殊的一年交流生。
从各种方面来说,伦敦大学在全球的学术领域比纽约大学来的更为出名。
而且作为全球最早成立的大学之一,伦敦大学的历史地位也非常高。
选择去伦敦实际上格温并不是简单因为彼得的事情的考量。
从自己的学术专业和未来考虑的话,伦敦大学都是不错的选择。
英国同时对格温发出邀请的大学还有布朗大学与剑桥大学,这都是世界顶级学府。
可是格温最后还是选择了伦敦。
不过远行万里,独自一人来到伦敦生活并不容易。虽然都是英语国家,但是美国英语和英国英语还是有着些许的不同。
主要在于说话的方式,以及一些断句上的口癖,还有一些发音的细微不同。
当然这对于格温来说不是很麻烦的事情。她的学习能力很好。
不过跑到伦敦来生活还是有很多的不便。最重要的就是住房的问题。
当然学校是提供学生公寓的,但是目前是暑假时间,学生公寓处于关闭状态。
格温提前来伦敦一个月就是为了先适应一下伦敦的生活,以免以后的课业生活有不习惯的地方,到时候在调整。
现在没有学生公寓,那么就只能在伦敦租借房子住了。
但是和全世界所有的超级大城市一样,伦敦的房租高昂到吓人,甚至比纽约还要贵。
在伦敦五百英镑一个月,你只能在客厅租到一个沙发。这不是夸张的,只有一个沙发给你晚上睡觉。房子内的其他东西你统统不许用。
英国人是很刻板的,说出租的是沙发,那么就只有沙发。
如果你想要住一个房子,即便是最糟糕的单间,价格也随便超过两千英镑。
而想要稍微好一点的房子,三千英镑往上基本跑不掉。
在伦敦很多人一个月的收入有一半用来支付房租了。
对于格温来说,她现在不在纽约了,那么就不可能获得奥斯本集团提供的职位收入来贴补她的家用。
虽然她这几年大概存了两万多美元的存款。但是每个月三千多英镑的房租对她来说也太贵了。
而且她的父亲乔治虽然是纽约市警察局副局长,年薪虽然有二十多万美元。
但是她现在并不是很想花父亲的钱,她出来就是寻求独立的。
而且现在是父亲参加大选的特殊时期,英国的狗仔队是全世界的祖宗。
格温不想被人用她的事情给她父亲做新闻。
所以在学校老师的牵线下,她和一个自己的学姐进行了合租。
这个学姐是天文与物理学的研究生。目前和伦敦大学的天文物理学教授一起做研究。
因为研究所并不会在暑假关闭,而且天文学的教授也不会停止自己手头的研究。
所以这个学姐在暑假也是在工作。白天去研究所,晚上回来睡觉。
虽然背后议论别人不好,但是格温一直有些怀疑这个学姐是不是一个真的研究所。
因为从她的打扮和作风来看,她有的时候给人一种地下摇滚歌手的样子。
并且冷冰冰的,说话也不令人很舒服。格温来了这么久和她说的话不超过三句。
出了知道她叫戴西以外,格温对于她一无所知。这作为室友关系好像有些太糟糕了。
但是黛西好像一点都不在意。她每天都是早出晚归,格温看不见她,最后也放弃了和她搞好关系的打算。
在两居室的合租房里各过各的互相不干扰其实也挺好。
对了顺带一提,为了节约自己不多的存款,最起码在自己找到适合的兼职贴补生活之前。
格温决定省钱过生活,其中最关键的一项就是自己做饭吃。
伦敦的东西什么都贵,吃的也不例外。十英镑基本上吃不到什么东西。
即便是全素的自助餐都要十二英镑了,格温听说学校的食堂可能更贵。
如果一个月的伙食费达到一千英镑那就太可怕了。
当然也不是没有便宜的,有的乡村餐厅能够提供十九英镑的套餐。带一份主菜的肉食,蔬菜,汤和主食不限量。(当然蔬菜主要是西兰花,土豆和紫甘蓝之类的。)
但是这对于格温来说还是贵了。所以从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已经开始学习做饭了。而且还做的像模像样。
当格温遇见李杰的时候她正抱着一个大大的牛皮纸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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