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亦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判决:被告人谷常富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案件判了,被告人谷常富被当庭释放。
旁听席上的伍庆辉真真的体会了一把方轶的专业,那种坐在辩护席上“舌战群儒”的感觉,让他大呼过瘾。
谷常富及其家人对方轶万分感谢。
有人欢喜有人愁,几天后,在拿到判决后,被害人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检察院也以被告人的行为属于互殴中故意伤害他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不属正当防卫为由提出抗诉。
谷常富和其爱人再次找到方轶,办理二审的委托手续,方轶又收了十万元律师费。当然费用仍然由华氏集团承担。
但是二审尚未开庭,市检察院审查抗诉意见后,撤回了对该案的抗诉。这让方轶大感意外,看来还是市检察院水平高。
中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做出裁定,准许市检察院撤回抗诉,并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上诉。至此,谷常富故意伤害案结案。
在拿到二审裁定书后的次日,卢正风来到了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内方轶将裁定书交给了他。
“卢总,谷总的案子是怎么回事,有眉目了吗?”闲聊时,方轶顺嘴问了一句。
“有结果了,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公司已经处理完了,跟您说说也无妨……”卢正风一脸轻松的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其实在卢正风与方轶对接案件时,张珺就已经开始派人私下调查相关情况了,后来方轶将打听到的情况告诉卢正风后,张珺更确定了心中的猜测。
谷常富是集团研发部的总经理,主导新项目的研发工作,华氏集团非常注重公司机密的保护,每年花费在商业秘密保护上的费用都有大几千万,而且一直没有出过问题,张珺觉得这次谷常富的事,问题肯定出在公司内部。
经过调查,最后确定嫌疑人为研发部的副总葛宏,葛副总是最早集团从研究所挖过来的高级工程师。
后来因为业务能力不能达到集团的要求,张珺又挖来了谷常富,谷总一来就主导了好几个大项目,风头一下盖住了葛宏。葛宏见上升无望,心生妒忌,便打算卖些资料赚点外快。
结果被华氏集团的竞争对手盯上了,竞争对手从葛宏手里买了几次资料后,发现谷常富正在带人研发新项目,就打算让葛宏偷些项目数据出来。
葛宏有他自己的算盘,他跟对方谈条件,偷数据可以,但是必须把谷总干趴下,让他最少半年内无法参与研发。
葛宏的目的很简单,把谷总干趴下后,华氏集团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大概率会重新启用他,他就可以利用之前谷总的研究数据和团队为自己谋利,巩固自己的地位,同时也可以接触更多的新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