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佘清云回到村里,帮家里还完了最后一笔饥荒后,便向宋大春提出了离婚。
家里本来就穷,宋大春娶个媳妇不容易,本以为还完饥荒了,可以好好过日子了,家里的生活不用像以前那样窘迫了,但媳妇却提出了离婚,他无法接受媳妇提出的离婚要求。为了拴住佘清云,不让她再外出务工,他想来想去,打起了歪主意。
过年前一周,宋大春找到了隔壁村的表弟阎少兴,唆使他找人将佘清云右手的食指和无名指剁下,或者将佘清云的耳朵割下,并告诉他佘清云这次回来带了不少钱,事办成了,佘清云带回来的财物全部归他分配,算是办事的报酬。同时,为了防止佘清云怀疑自己,宋大春要求表弟一定要把案发现场做成抢劫。
阎少兴没有正当职业,也是靠着种地为生,平时喜欢玩两把,于是当天他找到了自己的赌友周得明,把宋大春的要求说了一遍。二人知道佘清云这几年在外打工赚了不少钱,眼看着过年了,周得明二人合计着干一票然后过年可以玩个痛快,便答应了宋大春的要求。
阎少兴二人合计着剁手指头太血腥,主要是两人没有那个胆子,最后决定割耳朵,但到底由谁动手,二人拿不定主意,“客气”了一番后,最后抽签决定由阎少兴动手。
腊月二十八当晚,阎少兴携带新买的杀猪刀与周得明一同前往宋大春家附近潜伏,当晚宋大春为了阎少兴二人办事方便,故意与媳妇佘清云吵了一架,带着儿子去了父母家住。
凌晨二点多,阎少兴二人带着面罩,拿着刀,翻过宋大春家的院墙,偷偷拨开房门的木头门插棍,进入佘清云睡觉的卧室。
正在炕上睡觉的佘清云听到声音后,刚抬起头,就见人影一晃,周得明已经上了炕,手里的刀架在了佘清云的脖子上,阎少兴走过来向佘清云要钱。虽然宋大春与阎少兴是表亲,但也仅在结婚时佘清云见过阎少兴一面,后来佘清云外出打工多年,两人即便走路碰到也互不认识。所以佘清云根本就不记得阎少兴。
大半夜的家里突然闯进来两个人,佘清云怕的不行,立刻告诉阎少兴钱放在墙角的木箱里。阎少兴快步走到木箱旁,翻腾了一阵后,找到了二千多元,并将桌子上的一部手机和充电器装入兜里。
周得明见阎少兴得手,心中高兴,突然发现被窝里的佘清云的脖子上带着一条金项链,于是一把抢了过来,又把她手上一枚金戒指抢到了手中(后经公安机关核查,金戒指和金项链价值人民币三千余元)。
之后,阎少兴见佘清云没有其他财物,便与周得明用眼神交流了下,最后阎少兴心情紧张的,拿着杀猪刀来到炕头,周得明用手按住佘清云的头,后者预感到不妙,挣扎着大叫起来,阎少兴手一哆嗦只割下了她右耳朵的一半(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
阎少兴二人怕左邻右舍来人把自己堵在屋里,急忙逃离了现场。村主任得知宋家被抢后,立刻打电话报了警。
此后,周得明和阎少兴在销赃时被人发现报警,随后二人被抓,阎少兴将宋大春咬了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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