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 “你在办理其他刑事案件时,也采用这种询问方式吗?”检察员看了他一眼,突然问道。
“我办刑事案子不是特别多,之前都是当事人自己找证人,让证人出具证言,我是不参与取证的。”郭文直早就料到对方会这么问,所以早有准备。
他不信领工资的检察员有时间去翻他过去一二年,甚至四五年办过的刑事案卷。即便检察员真这么做,他也有其他说法为自己辩解。
“在开始询问时大礼前,你还做了什么?”女检察员调整了下问话节奏,问道。
“我去许家前,时大礼已经在许春明家了,他们之间聊了什么我不知道,我进屋后,时大礼向我咨询了许春根盗窃案的量刑标准,我只是简单说了两句量刑的事。并给他看了法律依据,其他的没有说。”郭文直知道,一审时时大礼说了相关内容,所以检察员才会这么问。他早就想好了说辞。
“你询问时大礼时,都谁在现场?”检察员接着问道。
“只有我、许春明和时大礼三个人。”郭文直如实说道。
“为什么讯问笔录上写着你和你助理的名字,而且询问地点也写的不是许家?”检察员追问道。
“当时,我是出于合规的考虑,所以这么做的。”郭文直没有否认这么做的目的,但是在检察员看来,他有点避重就轻。
“你在询问完证人时大礼后,是否去见过被告人许春根?”检察员低头看了一眼发问大纲,继续问道。
“见过,为了核对案情细节,确认真假,见过时大礼后,我又去会见了被告人许春根。”看守所有会见记录,所以郭文直没办法否认。
“你们说了什么?”检察员问道。
“我把之前从证人时大礼处听到的情况与许春根说的情况进行了对比,并询问了许春根一些细节。”郭文直这话说的有些滑头,让人怎么理解都可以,既可以理解成有串供的嫌疑,又可以理解成只是问了些细节,没说其他的。
之所以郭文直这么说是因为一审时,被告人许春根说了相关情况,但是许春根说的与证人时大礼说的相差不大,所以不好判断实际上是否存在串供,只能说存在这种可能性,真假难辨,但是刑事案件只有可能性没有其他证据是不能定罪的。
方轶看过案卷,串供这事在一审时许春根没认,因为一旦出现串供的情况,对他有百害而无一利,对郭文直更是如此。
“审判长,我们问完了。”检察员结束了询问。
“上诉人郭文直的辩护人发问。”审判长看向方轶。
“上诉人,你去找证人时大礼的目的是什么?”方轶直接问道。其实之前检察员已经问过相似的问题,但是方轶问话的目的显然与之前的问话不同。
“我是为了核实案件的事实,确认被告人许春根告诉我的案发当日的情况是否真实可信。”郭文直回答道。
“你要确认的事实很重要吗?对于被告人许春根。”方轶问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