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为恶劣的是,案发当晚,齐清山竞当着被告人的面公然将简岚岚带回家中不法同居,并逼迫上诉人半夜另去他处休息。
齐清山的行为使得本已紧张的夫妻关系更加恶化,夫妻矛盾进一步激化,并爆发猛烈的争吵。
本案另一被害人简岚岚,明知齐清山为有妇之夫,仍与齐清山当着上诉人的面公然不法同居。
在齐清山夫妇为此发生激烈争吵时,简岚岚不仅没有选择息事宁人,反而仍与齐清山进屋睡觉,根本无视上诉人的感受。
由此可见,二被害人在本案起因上均有明显的过错,这也是引发上诉人时雅兰在激愤的状态下临时起意杀人的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原审法院对本案定性准确,但是量刑过重,辩护人建议改判上诉人无期徒刑,完毕。”方轶发表辩护意见道。
“现在由检察员发言。”审判长按部就班的走着程序。
“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认为,上诉人时雅兰因与其夫齐清山有矛盾,用菜刀将其砍死后,又将齐清山带回家中的简岚岚砍死,并焚尸灭迹。
上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十分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原审法院定性准确,量刑切当,请求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完毕。”人心都是肉长的,女检察员的内心其实是偏向时雅兰的,但是内部会议已经定了调子,她只能履行职责。
……
庭审结束后,到了众人最关心的环节,宣判。
审判长当庭宣布了判决结果。
高院认为,上诉人时雅兰在本人配偶权益遭受侵害时,未能采取合法、理智的方式予以处理,而是持刀砍死二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但考虑到上诉人时雅兰经常遭受其夫齐清山的殴打、虐待的事实,以及案发时齐清山当着上诉人的面公然将简岚岚带回家中不法同居,二被害人在本案起因上均有明显过错的因素,对上诉人时雅兰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原判定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当。上诉人时雅兰及其辩护人所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成立,应予采纳。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中级人民法院刑初字第120号刑事判决对上诉人时雅兰的量刑部分;
二、上诉人时雅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方轶一直觉得省高院搞出这么大的阵势,又是记者又是摄像的,应该早就已经确定了判决结果,只不过是想把这个案子作为典型,以达到普法的作用。
不管怎么说,高院的判决确实起到了应有的效果,在网络媒体上,网民对时雅兰杀人案的判决结果一致点赞,社会效果是正面的。
听到判决后,方轶注意到时雅兰并没有表现出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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