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厥者,盖匈奴之别种。姓阿史那氏,别为部落,后为邻国所破,尽灭。其族有一儿,年且十岁,兵人见其小,不忍杀之,乃刖其足,弃草泽中,有牝狼以肉饲之。及长,与狼合,遂有孕焉。彼王闻此儿尚在,重遣杀之。使者见狼在侧,并欲杀狼,狼遂逃于高昌国之北山,山有洞穴……狼匿其中,遂生十男。十男长大,外妻孕,其后,各有一姓,阿史那即一也……
——《周书突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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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骑自前方来,扬起一路尘土,马上的男子翻身跃下,凑近那名唤燕都的突厥男子身侧,在他耳畔低声说了几句,他双眸微眯,嘴角牵出一丝冷笑,转过脸来,对我道:“小子,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今天,北周东征南路元帅达奚武已经领军进攻平阳,永桥已毁,洛阳之兵一时半会不及增援。平阳危在旦夕,哈,你说,这消息好是不好?”
我面色苍白,斥之:“你别忘了,我北齐还有晋阳之兵。”
“那么,我再告诉你,也是在今天,我突厥十万铁骑已与北周东征北路元帅杨忠会合,自晋北攻击北齐。”他的声音有冷酷的嘲谑,“最多再过两个月,北周南北两路大军与我突厥大军将会师于你们北齐霸府晋阳,届时,三路大军挥弋至邺,你们北齐的历史,将会结束在今冬飘雪之前。”
“你太过自信了!”抑住心中的震惊,我冷声嘲讽道:“也是,突厥人历来狂妄自大,又怎会明白‘骄兵必败’的道理?”
“死到临头,你骨头倒还挺硬!”燕都欺身而近,眸中燃起怒意,道:“你们北齐主上昏庸、奸臣当道,朝政军事,混乱不堪,即使我突厥不来攻齐,天亦要亡你们!”他一把捏住我的下颚,恨然道:“所以,我们突周联军,必不会败!”
我斜睨着他,冷声道:“在齐国,还有大将军斛律明月,兰陵王高长恭,并州刺史段韶,我仅仅列举这三人,就足可抵你三十万大军,而我们齐军战士,军容整齐,目中含铁,无不以一当十。你们突厥人不好好在塞外牧马放羊,偏偏要越过长城,千里迢迢赶来送死,我真替你们扼腕痛惜!”
“你!”燕都勃然大怒,蟒鞭再次扬起,狠狠的朝我挥下,一鞭鞭,如急雨狂风,我身子重重的跌倒在地,咬紧银牙,仍痛得颤栗。然而,他又将我从地下扯起,笑容诡谲残忍,道:“臭小子,我会让你活到你们北齐大败的那一天,我要让你亲眼看到你们的皇帝象狗一样匍俯在我脚下,待到那时,我将用你的血,来祭祀我在宜阳城死去的兄弟。”
此时,他的随从们皆已上马等侯,他松开钳制住我下巴的手,大跨步往他的枣红马走去。
有人问道:“燕都,这小子怎么办?”
“将他绑在马后。”他顿了顿脚步,声音冷冽,没有一丝温度。
就这样,我的双手被粗绳紧缚,拖在一匹奔驰的快马后,我脚步踉跄,跌倒了又爬起,爬起了又跌倒,最后实在不能支撑了,只能任由马拖着我的身体滑动,呼吸里侵入马蹄扬起的尘土,身体被沿路的碎石瓦砾硌痛,从护肘至护膝,除胸前铠甲护处,其余外衫皆被磨破,多处血肉磨糊。几欲昏厥不能坚持,意识渐至朦胧之时,唯有狠狠的紧咬下唇,一丝血腥在口内漫延。
而前方的那群突厥人却在马上哈哈大笑。笑声,如地狱传来的魔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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