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会去教堂参加礼拜,唱圣歌……就是不知道我的水平能不能入得了咱们学校乐团指挥的法眼。”
辰辰马上会问:“羽悠是不是已经加入了合唱团?”
“是的,她不但进了合唱团,而且入选了chamberchior(更核心的合唱团)呢。人家从小弹钢琴,音乐素养当然好!”
“那你也应该去参加。”
“你呢?”
“我都不识谱,从小五音不全,还是算了吧。
文瑾很喜欢和辰辰聊天,她觉得,辰辰为人很随和,成熟懂事,即没有学校里大多数男孩那种充满中二气息的傲慢,也不像刚进入青春期的男生那样叛逆装酷,更何况,他们还有许多共同的话题。
日复一日和辰辰的接触,再一次证实了文瑾的判断,辰辰真的是个不错的男孩,不但人长得斯文帅气,而且和她一样心地善良,待人谦虚,重点是,他也很热爱学习,积极上进。
这天下午,文瑾刚参加完马术训练,她穿着薇薇安学姐送给她的一整套新骑士服,觉得自己帅得不得了,很想让辰辰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文瑾知道,辰辰每天下课都会先去图书馆写作业,查资料,就特意绕了些远,在辰辰必经的那条路上慢悠悠地走着,期待着能碰上辰辰。
辰辰从图书馆刚走出来,就看见文瑾从远处走过来,显得与往日有些同,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她今天穿得格外帅气。
文瑾穿了白色T恤,外面罩了一件护甲般合体的深色背心,细长笔直的腿上穿了贴身的马裤和及膝的马靴,手里还抱着一个头盔,这身装束将平日穿衣服马虎的文瑾衬得格外有神采。
辰辰迎上去,和文瑾打招呼:“嘿,你穿骑士服还挺帅的呢!怎么,你又去训练马术了吗?”
文瑾听辰辰这么直白地夸奖她,脸上微微一红,为了不让辰辰看出她的害羞,她不住嘴地说着:“嗯嗯,是啊,今天我们练了上马,下马,怎么和马轻松相处,又惊险又好玩。你要不要也加入我们马术运动队呢?”
辰辰摇摇头,说:“听说,马术队的队员还要轮流早起喂马,清理马厩。我看我还是算了。”
文瑾透过厚厚的镜片仰头看着比她高出许多的辰辰,一本正经地说:“你连这个都知道啦!对呀,你说的没错。用爱心去对待马儿,和它们成为好朋友是理所应当的呀!”
远处山上层林尽染,如同一幅漂亮的风景画,文瑾和辰辰走在这如画的景致中,文瑾的声音像背景音乐般随风传来:“……圣经上说,神在创造世界的第六天,把人类和陆地上的动物一同创造出来,在神的眼里,我们和万物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高下之分,神以慈爱和眷顾将治理世界的权柄交付给人类,也是期望我们对这个世界和世界上的万物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呀。”
“没错,你说的都是真理,辰辰看着文瑾一脸认真的样子,觉得很有趣,“可是,早起对我来说太痛苦了,早上哪怕能多睡十分钟也是好的呀……”
文瑾歪着脑袋想了片刻,无奈地摊手耸肩,说:“看起来,你是个爱睡懒觉的家伙,真遗憾,那你就享受不到骑马的乐趣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