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暖还寒,春寒料峭。
多年之后,待我的身世大白于天下,世人评论我的品性德行总爱拿建安十三年三月发生的这段史实作为注脚。“蜀中孔子”谯周有言:“盛阳公主幼遭大难,天资愚钝,迟滞不言,至碧玉之年方开心智。然少时遗毒日深,侵入肺腑,虽行事如常,终究难得解脱。一生平安顺遂则矣,若逢大变,易遭反噬,有卧龙岗走水一事为证。”
通俗地翻译过来,就是他认为我是个神经病,虽然随着年纪增长病情得到了控制,但一旦遇到大刺激,难保不会疯病复发,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我深以为然。
躺在医馆中的时候,我几乎把肠子都毁青了。冲动是魔鬼,怒打刘氏看似解气,实则吃了大亏。论武力值,我与刘氏这种泼妇根本不在一个水平面上,悲痛之下更是后继乏力,因此最后被她打地头破血流,毫无还手之力。
“你这女子,怎这般愚蠢!”掌柜娘子把趴在孔明尸体旁边不肯挪窝的我强行打晕带回医馆,恨铁不成钢。若不是她和何大诚及时赶到,据理力争,极力周旋,这时候我恐怕已经锒铛入狱。
阿香不平道:“是那奶娘嘴欠,连逝者都胡乱编派,居然还有脸告南霜伤人。她不也将南霜打地鼻青眼肿?我们还没找她算账,她倒先恶人先告状了!”
“是南霜先动的手!”掌柜娘子眼刀凌厉,轻而易举地令阿香禁了声。“官爷就在边上,她都敢挥拳砸人,你这猪脑子怎么长的啊?”她调转枪头对准我的脑袋,“以后莫对人言你是我们酒铺的人,老娘丢不起这个脸!”
我揉着额上被指甲掐出的红戳懊悔地要死,半句都不敢反驳。
但凡当时还残存半丝理智,我就决不会拿自己去碰刘氏那块臭石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对付刘氏这样的市井恶妇,让她受皮肉之苦是最低级最没技术含量的一种。刘曦明明教育过我,打落牙齿和血吞才是报仇的最高境界,可是事到临头,我居然忘地一干二净,只知道冲上去与恶狗撕打,还打输了。
我已经可以想像出刘曦知道这件事后脸上的嘲讽。可那时情绪所至,我的脑中除了将刘氏生剐活剥之外没有任何念头,恨不能当场饮其血啖其肉,挫骨扬灰亦不能解恨。
静下来想想,真是不值。丢人丢到了两千年前,我简直是穿越女之耻,无颜见江东父老。
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
重要的是,因水镜先生出门远游,官差最终令刘氏代表诸葛家签下了认尸状,全权负责孔明的身后事。我的一场闹剧,除了为坊间徒增笑料,什么都没能改变。
掌柜娘子叹息道:“尸身已经查验完毕,官府认定是夜间点灯不慎走了水,孔明先生与小厮奉茶二人情急之下不及逃出,双双遇难。”
我怔住:“这就算结案了?”
“自然是结案了,不然还能如何?”掌柜娘子目光里写满了不可理喻。
“可是,先生鲜少起夜。”在草庐呆了七年,我对孔明的起居规律一清二楚,“再说,哪怕火烛不慎引燃了大火,也不至于一下子就吞掉整座草庐。先生发现情形不对后难道不会跑吗?他又不是傻子。”
昨夜太过悲伤未曾细想,晕睡一夜后醒来,理智回笼,我惊讶地发现此事满是疑点。孔明喜欢独卧,夜间从不需下人陪夜,可是仵作却说奉茶的尸体与他的躺在一处,两人皆丧身于孔明的卧房中——这可能吗?奉茶的寝室距离孔明的房间不下十余米,紧贴右邻,倘若他在睡梦中被火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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