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在通往我们学校的路上竟然他妈的给堵车了,原本十多块钱的路费,硬是给我干到了20多块钱。
下车时,我极其不愿意地将那张印有50块钱字样的钞票递给了出租车司机。
搞得那出租车司机都多看了我几眼。
回了宿舍后,和室友们简单的聊了一会儿就去教室了。
行走在校园里,看着校园里那一位位女同学,我不禁感叹。
“学校代有美女出,各领风骚三余年。”
上了教室翻了会儿数学书,我惊奇的发现我竟然一个也不会。
它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它,就像是一个从未谋面的陌生人一样,脑中一片空白。
我国不愧是一个文化深蕴的文明古国,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
‘学习的最高境界,就是将所学会的知识全部都忘掉,使一切都归于原点,一切都回归于空白,这样,你就可以超凡脱俗了。’
而我,我就快做到了这一步,我已经将小学和初中所学会的知识全部都奉还给了恩师,自己毫无保留,只差一步,我就可以超凡脱俗。
实在是闲的无聊,我就趴在桌上睡觉了,一直睡到了晚自习,我才被王逸凡给叫醒。
交了手机后,我又趴在桌子上继续睡觉,而王逸凡这货还是没交手机,因为他说他和他的小女友现在正处在热恋状态,分开一刻都不行。
我不由心说:你丫现在不就是和她分开的。
这个星期上完就是国庆7天小长假,所以,这个礼拜每个人都很兴奋,都在讨论放假了去什么地方玩儿。
而我却显得很淡定,颇有一番鹤立鸡群的意味,与他们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因为全班就我一个趴着睡觉的。
下了晚自习后,我正在洗脚,结果宿舍门就被人推开了。
随后进来一个长相清秀的男的,不过他原本秀气的脸上,此刻却有着一块儿和他白暂的面部极其不符的淤青。
我看了他一眼说:“找我又有什么事。”
没错,走进来的人正是余旭刚。
不过他没有了之前的嚣张气势,并且这次来的时候也只是他一个人来。
余旭刚看了我一眼坐在我的床边说:“没想到你打架还挺猛的啊。”
我不知道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出于防备,我自己默默的装了个逼。
“一般吧,都是初中打出来的。”
其实我初中也打架,但打得并不多,3年也就打过5次架,我之所以会打架,是因为都是让我爸给练出来的。
由于我常挨揍,我的身体早就被练出来了,再加上我是农村的小孩,以前上6年级和初中那会儿。
翻墙上树,下河种地,身手也是很敏捷。
以前不会上树,爬树时老是往下掉,第一次往下掉时,屁股摔的很疼。
但等当摔习惯了以后,其实也就那样。
虽然我长得不咋胖,但我还是很自信,我打架是不会吃亏的。
“我想和你交个朋友,我感觉你这人不错。”
说罢,余旭刚起身将他的右手伸了出来,人家都这样了,我如果还不表示一下那就太不像话了。
我也伸出手和他握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