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有人会天真地问——既然拥有每日“赚取”一枚银币的能力,这帮流浪儿为什么不脱离组织独自谋生呢?
那是因为,在那个罪欲横溜、恶贯满盈的年代,流离失所的孤儿们受不到任何人的保护,又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几乎是最容易下手的目标。街边独自行走的孩童被突如其来的麻袋一套、扛上马车运走,几日之后成为暗娼馆的雏妓或娈童,已成了路人司空见惯的平常事。在那样恶劣的大环境下,只要交钱便能保平安,还能混上最低配的食宿,在众人眼里,地下团伙基本已经是慈善机构般的存在了!这也是为何流浪儿们被压榨得叫苦不迭、被打得皮开肉绽,都始终不愿脱离组织的原因。
“王子”比其他人个子小上一圈,看起来只有七八岁,另四人都在十岁左右,但他的神色面容看起来就要比同类深思熟虑不少。之所以被唤作“王子”,一来是因为他长得眉清目秀、五官精致,甚至有几分像娇嫩白皙的女孩;二来,不像其他乌糟糟脏兮兮的孤儿,他的衣着始终保持搭配合适与面料整洁,令路人乍一看还以为是哪户小资人家出门遛弯的孩子,绝不会联想到他的孤儿身份。
照道理,这样一个“异类”流落到孤儿群众,势必会沦为被欺凌得最惨的对象——即便是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群之中,也有着一套不成文的鄙视链,人性本如此。但“王子”却能凭借自身的本领独善其身——他从未拖欠过“保护费”,在即将被他人恶整时,也能通过一些诡术加倍反击,几番之后,便再无人找他麻烦了。不仅如此,其他流浪儿还对他尤为信服与尊重,每当陷入绝境,便会第一时间向他求助,就像刚才逃难时那样。
“你们几个找死也不挑日子的家伙,再怎么也不能动官爷的钱袋啊。”
“王子”盯着六芒星的图案,又怒其不争地嗔怪了一遍,“那帮人都是雇佣兵出身,嗜好虐囚,一旦被抓,都怕你们撑不到地牢便骨肉剥离了!”
四名少年听得心惊胆战,瑟瑟发抖地辩解道:“我、我们也没办法……这一带尽是醉汉和皮条客,肥羊都被饿狼赶尽杀绝了,我们寻思着——或许使役身上会有钱吧,结果没想到,也是一群穷瘪三。”
“不是被赶尽杀绝,而是羊群主动迁徙了。你们注意到没有,从几个月前开始,大批大批官宦人家的马车便开始向内陆转移,每辆车上都是携家带口的,再想想,是不是有日子没见到大户人家的使唤人了?”“王子”说起话来语气不悲不喜,像是在称述一件与自己毫无瓜葛的事实。
“说起来……还真是这样!”少年们叽叽喳喳地议论起来,“那只专门给汤氏送信的大眼邮差鸟也不再出现了!”
“什么大眼邮差鸟,那叫猫头鹰。”一名少年出声纠正道,“为什么大户人家会突然像候鸟一样集体大迁徙,他们是约好了吗。”
“估计是呢。”“王子”果断回答,“一定是有消息在富人圈不径直走,比方说,内陆要建立经济特区之类的,只是这些消息不可能被公开刊登在报纸上,我们也没有渠道获知罢了。”
他的目光死死盯着内陆区域,也就是现在被称为“中央城区”与“城镇区”的方向,其实当时他除了一片黄扑扑的飞沙以外什么都没看到,但他的眼神却像是锁定了某个目标一样坚韧。
“王子……”同伴们唤道。
“我也要去那里,总有一天。”他用只有自己才听得见的声音低喃。
“王子!”高瘦的流浪儿在他眼前挥了挥手,终于将他的视线拉了回来。
“啊?”
“那个……王子,我们今天……”少年们扭捏地搓着衣角,为难地诉苦道,“今天没法交差啊……”
“王子”深深叹了一口气,从手指一捻,掌心中便多出四枚银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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