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不留神,一个不小心,立马就会被这群蜂拥而至的恶狼啃得体无完肤尸骨无存,并且这是肯定的,绝无丝毫悬疑。
怎么办?看来此刻硬拼是不行了,如果再这么硬拼下去,自己非成了这群恶狼的午餐不可,而且还是他娘的免费的午餐。
那样可就太不划算了!跟谁说理去?
管他娘的呢!我走——
不是说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吗?
是啊!老子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更何况眼前围着自己的是一群凶残的畜生,自己何必跟这么一大群畜生较真呢?根本就犯不着啊!
凌松如此一想,很快就为自己的退却找到了合理的理由。
不过,此刻该往哪个方向突围呢?
扛着一头野狼尸首的凌松一边如是想着,一边挥舞着手中的狗.腿刀,奋力向前,意欲在正前方杀出一条血路,从而脱离狼群的层层包围。
可是,精明得近乎狡诈的狼群才不会轻易就给他这个机会,连续向前拼杀了几分钟之后,精明的狼群很快洞悉了凌松的真实意图,从而迅速向他的正前方移动,瞬间便在他的正前方聚集了最少七八头大野狼,凶悍地嘶鸣着,彼此交织着,快速形成了三四道封锁线。
而凌松的身后短时间内却出现了防御真空。
哈哈!上当了吧!饶你奸似鬼,喝了洗脚水。
老子的突围方向正是自己的正后方。
畜生们!这回服不服?
都说了,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你们就别枉费心机,别费劲儿了吧!
凌松哈哈一笑,迅速调转身子,快速向前窜去。
在丛林里长大的凌松才没有傻到跟狼群去赛跑,事实上,在茂密的丛林中,与狼群比试脚力比试奔跑,那无疑是自寻死路,凶残的狼群才不会跟你们讲什么“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屁话。
在凶残的野狼眼里,只在乎午餐丰盛不丰盛。
向前窜出七八米之后,狼群很快意识到它们被忽悠了,继而愤怒的狼群咆哮着调转了身子,龇牙咧嘴,以极快地速度向凌松狂啸而来,风驰电掣一般。
此刻还背负着野狼尸首的凌松,相比起凶猛的狼群,速度明显还是慢了许多。不过他没有再继续向前奔跑,而是迅速地从身上掏出了一根细小而坚韧的绳索,快速往野狼的狼头上一套,再将野狼的尸首往地上一扔,手里只拽着绳索的一端,整个人便似灵巧无比的猕猴一般,蹭蹭地爬上了一棵合抱粗的大树上。
然后在四五米高的树杈上,将手中的绳索绕过树杈,猛力一拉,那被套住狼头的野狼尸首便似钓鱼一般,被吊了起来,悬挂在空中。
即便是在如此紧急的情况之下,凌松也没有想过要放弃已经到手的这头野狼。他十分清楚野狼的凶残习性,它们有时候甚至连自己的同类也不会放过。如果让这头野狼的尸首继续留在地面上,那么很快就会被这群恶狼啃得尸骨无存。
那样一来,自己岂不是白忙乎了,何况自己还要保护狼皮的完整性呢?
别忘了,老子今天十八岁,十八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