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斯克尔斯的日常生活也非常单调。除了工作,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整理家里的花园,修剪草坪与培育花卉。闲暇的时候,他可以花一天时间来修剪一株盆栽。
这座庄园,有数千平方米的草坪,还有大量花卉。
只是,斯克尔斯已经厌倦了。
来到这里的时候,他就知道,恐怕得在这里住上好几年。就算没有遭到起诉,现在的这位总统也不会放了他。如果下任总统认为他仍然是潜在威胁,还会让他在这里住上四年或者八年。在中央情报局的历史上,有好几位像他这样的副局长,因为知道的秘密太多,遭到终生软禁。
斯克尔斯没有放弃,他相信迟早有一天能够离开这里。
他无法将知道的秘密说出来,但是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比如写自传,披露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在斯克尔斯看来,这是实现剩余人生价值的主要方法。
只是,中午接到的那个电话,让斯克尔斯万分震惊,也让他很是惶恐。
打电话来的人,自称是他的大学同学,叫“汤马斯”。斯克尔斯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大学同学,反到是弗兰克年轻时担任情报人员期间使用过这个化名,还是在跟斯克尔斯一同执行任务中使用。
这是一个明确无误的暗号。
几天前,斯克尔斯就得知,弗兰克出了车祸,还没送到医院就死了,而且很可能是被人谋杀。
打电话来的人在暗示他,弗兰克因为知道得太多,所以必须死,而他也不例外。
只是,死的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的死法产生的影响截然不同。
斯克尔斯知道,那个打电话来的人要他死,而且使用大学同学的身份,表示知道他的家庭情况。这就是说,只要他无声无息死去,他的家人就不会受到连累。要是他想死得轰轰烈烈,他的家人就会倒霉。
干了几十年情报工作,斯克尔斯不可能听不出这层含义。
斯克尔斯不想死,他还没有活够。
儿子已经十多年没有跟他联系过了。大女儿移居澳大利亚,早就不跟他往来。小女儿定居加州,上次通电话是去前圣诞节,只说了几句话,主要是相互问候。前妻住在得州,现在是一个石油富商的老婆。斯克尔斯只见过那个家伙一次,浑身上下散发着铜臭味,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虽然与家人的关系并不怎么样,但是斯克尔斯不想连累他们,特别是几个子女。
斯克尔斯不知道该怎么办。
能把电话打进来,而且在特勤人员的监视下说出那样的话,肯定是个厉害角色,也许与白宫有关。
斯克尔斯知道,他逃不掉,区别只是自杀与他杀。
其实,这两者根本没有区别。就算是他杀,也会伪造成自杀或者意外身亡,与弗兰克的结局没有两样。
当然,斯克尔斯不会死于车祸,也许是突发心脏病。
他本来就有心脏病,来杀他的人甚至不需要使用诱发心脏病的药物,只需要在他的胸口垫上一各枕头,然后用力击打几下。或者用子女来威胁他,诱发心脏病,然后看着他痛苦的死去。
几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
看着窗外西垂的落日,斯克尔斯叹了口气。
时间已经不多了,他活不过今晚,而且死得越早,对家人越好。拖下去,只会让他的死变得毫无意义。
删掉已经写好的自传稿,斯克尔斯打开了一个空白文档,开始写遗书。
如果是自杀,留下遗书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斯克尔斯有一笔存款,数目不小,要他死的人不会侵吞这笔钱。他知道,移居佛州的儿子过得并不好,收入很低,欠了银行几十万美元。大女儿的家境不算差,不需要他的帮助。小女儿是全职太太,丈夫在去年失业,生活不会好到哪里去。
如果子女能过得好一些,也算是别无遗憾吧。
写好遗嘱,斯克尔斯去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又回到了书房。
吞枪是最好的选择,只是他受到软禁,特勤人员不会给他一把手枪,也不会把手枪放到他能够取到的地方。
服毒是第二选择,只是没有毒药。
上吊也不错,只是书房的吊灯太高了,根本够不到。
用皮带吊死在浴室的喷头上,不是办不到,只是很麻烦,得首先绑住手脚,而且死相非常难看。
剩下的,也就只有割腕了。
斯克尔斯觉得这是女人的死法,可是总归是一死,怎么死并不重要。
迟疑片刻,斯克尔斯割断了左腕动脉,还顺着手臂划了一刀,让伤口变得更大,加快出血速度。
也就在这个时候,房门被踢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