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为主,根本不是英军的对手,在《独立宣言》上签名,等于亲手为自己签署了死刑通知书。知道要独立战争失败,他们将死无葬身之地。
独立战争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也改变了整个世界。
在美国独立之后,托马斯的先祖与其他犹太人一样,依靠获得的权力,建立起了自己的商业帝国。
到托马斯,已经传承了八代人。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帝国呢?
最初的时候,也就是在托马斯的先祖创建这个帝国的时候,该帝国以贸易为主,主要就是把美国出产的棉花等农场品输往欧洲,从海外进口工业设备。不可否认,在美国的工业化进程中,这个庞大的商业帝国做出了极为巨大的贡献。事实上,此后的南北战争也与美国的工业化有直接关系。
在此后的数代人里面,这个商业帝国一直在扩张。
比如,托马斯的曾祖父把帝国的经营领域扩大到了军火,以投资的方式,资助了当时美国最主要的几家军火公司,其中就有后来大名鼎鼎的波音与西科斯基。托马斯的祖父则把帝国的疆域扩大到了能源业,成为美孚公司的主要投资人之一。再到托马斯的父亲,该帝国开始向电子与通信领域进军,同样以投资的方式,支持了英特尔、微软、ibm与戴尔等数家大型企业。简单的说,托马斯的家族始终走在时代的最前沿,在各个领域投资,而且都是该时代最有发展前途的领域。唯一不变的就是投资方式,即所有投资都通过由家族管理的基金进行,与私人无关。
名义上,基金由整个家族控制,实际上却掌握在家族中某个人手上。
到托马斯的时候,家族基金的总资产已经超过三万亿美元,其中可以动用的流动资金就多达上千已美元,此外还有大约一万亿美元的股票、债券、证券等能在短时间内兑现成现金的金融资产。
与之相比,即便是世界首富,又算得了什么?
只是,这笔庞大的资产,并不属于托马斯。严格说来,托马斯也没有绝对的支配权。
不是要听命于家族里的其他人,而是托马斯的家族仅仅只是“上帝之子”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也就是说,托马斯首先得对“上帝之子”服务。
其实,不管是托马斯,还是其他某个人,只要坐上这个位置,首先就得对“上帝之子”负责。要不然的话,不管其影响力有多大,不管拥有多少资产,都不可能在“上帝之子”面前占到便宜。
说白了,如果没有“上帝之子”,也就没有托马斯的家族,更没有他。
当然,对托马斯来说,只要没有违背“上帝之子”的根本利益,不管做什么,都没有人管他。
至于跟某个刚出道的小明星吃顿晚饭,谈谈人生,做点生理活动,根本不算什么。
在厨师把佐菜送上来的时候,佣人撤走了放置牛排的餐盘。
佐菜是蔬菜沙拉,看上去很普通,不过做得很精致。
托马斯对生活很讲究,特别是对饮食。为了保持身材,更为了活得健康,他在任何时候都很克制。其实,对托马斯而言,最大的敌人就是时间。在拥有了惊人的财富与巨大的权力之后,托马斯最需要的就是时间。可惜的是,财富与权力能带来一切,唯一无法带来的就是时间。在这个世界上,人无法战胜的也是时间。不管托马斯是什么人,终究是人,也终究会老去,终究会死亡。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名保镖走到了托马斯身后,在他耳边低语了一番。
托马斯的眉头跳了跳,等保镖手完,才挥了挥手,让保镖退开。
“真是不好意思。”托马斯用餐巾擦了擦嘴,起身对坐在对面的女明星说道,“发生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们得结束这顿晚餐了。等下,丽莎会带你去花园里转转,我在晚点的时候再来找你。”
女明星有点惊讶,不过也没有多说什么。
没等对方回答,托马斯就跟着保镖,急匆匆的离开了餐厅。
此时,别墅的地下室内。
两名五大三粗的保镖已经把帕尔默拖了进去,铐在了椅子上。他们的动作很粗野,根本没把帕尔默放在眼里。他们都是托马斯身边的人,对他们而言,像帕尔默这样的雇佣兵根本算不上什么。
再说了,托马斯早就下了命令,他们也用不着对帕尔默客气。
如果不是托马斯打算亲手处决帕尔默,他早就完蛋了,根本不可能活到现在,而他也活不了多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