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潜力的,通过沈晓凯这一反常的举动完全应验这句话。
此时此刻,沈晓凯血灌瞳仁,眼睛里只有小头头一个,但凡阻拦他的,绝不会手下留情。所以,他现在展现出的能力远远超出我们对他的认知。
不过,如果沈晓凯能撂倒小头头,那小头头也太逊了。
小头头面对怒气冲天飞扑而来的沈晓凯,没有丝毫的畏惧,更加无视他手里的弹簧刀。只等沈晓凯欺进身前,身子一侧,飞起一脚。
只用一脚鞭腿,沈晓凯便横飞出去。
“嘭”
沈晓凯摔倒在地,弹簧刀也脱手,彻底失去反抗能力。
人的确有差距的,小头头练过,在他眼里沈晓凯也就是胎毛未退的小孩子。
我有些心疼沈晓凯,同时也在暗暗敬佩他,做人不能太老实了,必须有血性,不然母亲被当众侮辱,还不敢吱声,那还是不是男人,有没有公鸡毛!
不过,我也有意外的收获,沈晓凯太差劲了,恐怕这是他第一次拿刀子捅人,所以没什么经验,至少在心理上有所胆怯。
而且要命的一点,他挥刀撵开围在身边的小混混,不小心还把自己的手臂划破了。
正所谓杀敌八百,自损一千,得不偿失。
我朝常胜利低低的说一个字,“血……”
常胜利什么人,立刻就明白我什么意思了。
“哎,老大,老大!”常胜利说道。
小头头皱着眉头看了常胜利一眼,“你小子规矩点,这里没你的事,少掺合!”
“破啦,小伙子的手臂划破啦,血流的挺多的,要不我给他包扎上吧!”
“随便你。”
富贵险中求,常胜利挪动之际,我就知道常胜利又有了新的想法,他的眼神中透露着一股慑人的寒光,让我心里立刻紧张起来。
我心说要坏事,这小子不会……
果然不出所料,常胜利突然暴走,嗷了一嗓子给自己打气,整个人如同一个庞大的肉球飙飞出去。
目标只有一个,小头头。
闪电战,此前没有任何征兆,而一旦爆发,简直如同火山口喷发岩浆,势不可挡。
势,这个字很重要,举个例子说,两个小孩子打架,先对站看对方,这是打架前两个人较劲。
这时候势举足轻重了,倘若在气势上压住对方,不用打架对方心理早就输了一成。
还有两个职业拳击手,比赛前也是要互相对视的,两个人怒目相视,实际上就是比气势,用气势先较量!
这些例子都是静态的比,尚有缓冲的余地。
但这次常胜利出手则不同,他不出手之前丝毫不显山露水,而一旦动手,积蓄在身体内的能量全面爆发!
一往无前,势不可挡。
在小头头还没搞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事,常胜利便已经扑在他的身上,那肥胖的身躯又岂是一般人能抵抗的了的?
“嘭”
两个人以某种最亲密的动作双双倒在地上,只不过上面压着的人极其享受,下面被压的人差不多要痛不欲生了。
二百斤的体重,然后高速的冲过来,势能成倍的翻!
反正把小头头摔的七荤八素,就差没哭爹喊娘了。
然而,这只是常胜利所做的第一步,他在扑倒小头头的同时,伸手抓住了一个玻璃杯,死死的捏在手里。
只等落地之际,“啪”的把玻璃杯摔破,捏了一截锋利的碎玻璃,横在小头头的脖子上。
一气呵成,滴水不漏!
我必须要对常胜利赞一个,这才是他的本色,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还有一个词用的好,这叫擒贼先擒王!
常胜利用最短的时间就把小头头控制住,也迫使那些蠢蠢欲动的小混混们群龙无首,一个个干巴巴的站在那里束手无策。
我当然不敢怠慢,拉着孟初一闯过去,支援常胜利,并且在途中机警的捡起那把掉在地上的弹簧刀。
豁出去了,虽然不希望常胜利如此做,可是既然做了,一定跟他一条心。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
我和常胜利一边一个,把小头头抓起来当人质。
“初一,赶紧的救人!”我小声叮嘱孟初一。
救人是次要的,我们有比救人更重要的事。我这是在提醒孟初一快点下手,好机会来了,机不可失。
孟初一推开几个小混混,把沈晓凯拉起来。
然而,沈晓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孟初一这样出色的大美女,竟然脸红了。
孟初一可没多想,催促沈晓凯说道:“我们赶紧走!”
包括田淑慧,我们五个以小头头当人质,把小混混都撵开,让出一条道,顺利的出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