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子早已饿得呱呱叫,连摇铁门,警察冷漠离开。
雷勋又累又困又饿,看到屋内摆了张破席,也不管它有多脏,坐到席上。看来,不管对方是不是在演戏,他这一番苦,还是有得受了。
他一眼看到个“怪人”仍然趴在地上不动,原本对他甚是害怕,可是看他扒在如此潮湿的地方,一动不动,就算没病也能弄出病来,毕竟还只是个少年儿童,还是应该同情保护的。再说,这双手是怎么回事,他也有点好奇,如果这个怪人也是戏里的一部分,那么这双手是怎么回事,这样完全违反生理学的一双手,按理说是不可能出现的,可是又怎么会长到这人的身体上,难道是驳接,但是,这双手好象还能电击人,那就不可能是驳接了,应该是基因变异,类似于蜘蛛侠一类。不过这也出现在科幻电影中,现实中,好象也不太可能存在吧。
雷勋本来不喜欢接触别人的身体,可他偏偏喜欢科学钻研,几度犹豫,几度迟疑,最后还是同情加上好奇心占了上风,当即屏着呼吸,凑到那怪人身边,想把他搬到干燥些的地方,顺便看看他的手是怎么回事,他来到那怪人身旁,小心把他抱起,抱到光线稍为干燥之处,抱的时候,心里颇感奇怪,因为以此人的个子,似乎不应该这么沉……当然,也许只是因为自己腹中饥饿,力气变小了。
他把人放下来,想要看一下这手是怎么回事,不期然的接触到那人手腕,只觉滑腻无比,似乎这一辈子从来没洗过澡,一时恶心得简直想吐。
这还不算,更要命的是,这时不小心又吸了一口气,一股身体酸味扑鼻而来,雷勋感觉肚子开始翻江倒海,急忙跑到铁门,对着外面狂吸几口气,用来冲淡闻到的臭味,虽然这里的空气也极不新鲜,却也比那怪人的气味要好受得多。
却听得身后传来一阵咳嗽声。
雷勋一回头,借着昏暗的灯光,看到那怪人的脑袋正在朝左右晃动,随即吃力地撑着坐了起来,眼睛直勾勾地看向雷勋。
这是雷勋见到他以来,他第一闪睁开双眼。
靠,这是一双何等吓人的眼睛,大如铜铃,目光如电,突然在黑夜中看到这样的眼睛,足够让胆小的人魂飞魄散。
不过,这样的目光只是一闪而过,大概是因为病的原因,目光一放即收,又变得暗淡无光,显然睡意再一次占了上风,那人闭一下眼睛,又缓缓睁开,仍是看着雷勋道:“我姐姐呢?这是什么地方,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他一口气问了三个问题,立时气喘吁吁,大口大口地喘起气来。
他一说话,雷勋的心里好受了一些,一,能说话,这证明他确实是个人,不是个怪物,二,能问他的姐姐,证明他非疯非傻,可以勉强算个正常人。
听这口气,要吗就是他演得实在太好,要吗就是他确实不是参与演戏的人。不过,看他小小年纪,恐怕还是后者吧。
雷勋略一迟疑道:“这里是警察局……”
“什么?”
“警、察、局——”
“什么叫警察局?干什么的?”
就算是小孩,好像也不至于不知道警察局吧,雷勋心下困惑,还是答道:“当然是抓人的。”
“什么,抓人?对了,我姐姐呢?”
“好象也被抓了。”
“呜呜呜呜,不能带走我的姐姐——我要找我姐姐。”怪人哭起来。
他这么一哭,就如同任何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孩,雷勋对他的怪倒是没有那么有恶感了,劝道:“别哭了,你应该有十岁了吧,十岁的男孩是不能哭的。”
“放屁,你才十岁呢。”
“那你多少岁?”
“好像是十五岁吧,还是几年前就十五岁了?我忘了。”
好吧,连自己的年龄都能忘记,说他是白痴,雷勋都觉得侮辱了白痴这个词,他看着他那瘦小的身板,除了一张脸不象个小孩,那一双掌不象小孩的掌,整个身体说是十岁都已经算发育得差了。不过这怪人说得很正经,完全不象是开玩笑,雷勋却也不能不信。又道:“你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吗?”
“当然知道,我又不是笨蛋,我叫李小乖。我姐姐呢,我姐姐究竟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