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震惊了整个会场。
不仅因为这是新天下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开枪方式,更是因为,这是在战场上,第一次打向新世界政府的枪。
而且,打中了。
这一枪他连看也没看,却直接打穿了李志的心脏。
李志惨叫一声,倒在血泊中。
众人目瞪口呆,这样出的枪,也能打中人?当然,也许可以理解为是瞎猫碰上死老鼠,毕竟他开枪时,李志已经逼得太近,虽然没看,也应该能猜到,面对近距离这么大一个目标,直接命中,好像也是应该的。可是,在这么紧张的情况下,又有几个人能这么从容迅速地完成上保险,枪口对准身后的人,又加上扣扳机这一系列动作?
这起码说明,雷勋至少对枪是熟悉的。
雷勋把枪扔开,顺手抄了第二把枪,因为这枪每打一发,都需要上子弹,而他没有子弹,好在这里的枪堆了一整堆,用完就换,非常方便,随后他回过头来,站起身,正好看到李志摔落在地。
雷勋淡淡道:“抱歉。”一脚把李志的身体踹翻过来,看到了他身上别着的手枪,当即弯下腰拿这手枪。虽然说手枪的杀伤力比步枪要小,但是起码有连发功能,在近战时有更大的优势。
就在他弯腰之际,谁也没注意到,一个士兵的枪口已经对准了他。
那是李志的亲兵。
混战之初,为了不误开枪惊醒怪物,刘营长让大家把枪放在一边。刚才李志命令特种兵往两边城墙撤退,士兵们平时就没有随时带枪的习惯,很多人也没把枪拿走就往两边撤,这样也好减轻负担,所以只有少数士兵先来拿枪。
李志的亲兵,则是由于刚才根本没有参加混战,所以并没有让枪离手。眼看着李志被雷勋这样枪杀,心中暗恨,就准备杀了雷勋,替李志报仇。
就在他准备扣下扳机之际,却被雷勋一眼发现了。
由于长期跟特种兵训练,对于枪口下潜着的危机,雷勋会特别敏感,就连当年的教官,也觉得他对于潜在危险的本能反应超过了常人。李志的亲兵虽然没在站到前面,而是潜在一些士兵的身后朝他瞄准,他还是感觉到了。
他立刻一矮身,同时又是就地一滚,这是他以前训练时经常用到的一个动作。
与此同时,李志亲兵的枪响了。还好雷勋刚好一滚,这一枪没能打中。
李志的亲兵赶紧上弹,准备再来一枪。
可是就在这时,枪又响了。那是手枪的枪声。
李志亲兵倒下。虽然是手枪,可是直接爆头,打得太准了,与步枪相比,杀伤力方面的折扣也被补回来了。
雷勋半跪在地,手上的手枪还冒着烟。
这一枪,所有人都被震惊到了,特别是女人们,脸上都起了红晕。男人们震惊的是他的枪法,女人们则是震撼于他的开枪时的姿势,完美的造型,简直可以定型成一个雕像。
这不是上天赐给征服者们的礼物吗,不是只有征服者才可以使用的宝物吗?
可是这一件宝物,征服者们,从来没有人用得这么神奇过。这么准确,而又能这么潇洒。
因为他从就地一滚到跪定开枪,只有两秒的时间,而用来瞄准的时间绝对不超过半秒,不,简直就没时间瞄准过。
而这里特种兵们的瞄准用时,平均为五秒钟,如果能在三秒内完成瞄准开枪并且准确命中的动作,那就是神枪手级别了。
可是雷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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