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跑遗憾地站住,一时陷入沉思。
小不点儿的警惕性真高,连同类都严加防范,这种高级别的安全意识,是与生俱来的。
话说回来,它防范自己是对的,万一自己抑制不住冲动捉吃了它,它将多冤枉啊!
不知小不点儿上辈子是否是人,投生到虫虫界,真有点悲哀。如此年小之时便要独立生活,承担起对自我生命的保护,成长真不容易。在这个弱肉强食、一级吃一级的自然界,它成功长大的机率恐怕一点都不高。
如果是人的话,在它这么小的孩提时代,就如同一条虫一样万事不知,根本不可能俱备它这样的安全意识。人的成长,完全依靠大人的呵护。所以有“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吟唱,有“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之说。
悲怜一只虫子的生命,人的生命又何尝不需要悲怜!
虫生活在弱肉强食的自然界,有其生命的艰难,人同样生活在弱肉强食的社会,同样存在生命的不易。人和虫,两种生物,从宇宙层面上看来,其实都差不多。
人类总是自高自大,骄傲地将自己说成是世界的主宰,为万物之灵。
如果蟋蟀知道人类的想法,或许会笑掉大牙。
人类的生命,加上茹毛饮血的原始时期,也不过区区几百万年,蟋蟀却已经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至少一亿四千万年。究竟谁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不是一目了然吗?!
闵公和尚说出“以平等之心关爱”这句话,显然,他是站在宇宙的高度来看待世界万物的。
当小不点儿转身之时,马小跑瞧见它光光的小屁股上长着三根尾须,比自己的屁股上多出一根。他小时候玩过太多蟋蟀,能分辨雌雄,那多出来的一根是产卵管。
原来小不点是一个女孩儿。如果它能够顺利长大,毕定会结婚生子做母亲,生出一大堆小蟋蟀来延续这个物种的生命。
当人类因为聪明过头而自我毁灭之后,蟋蟀一定依然繁盛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不过也不一定!如果人类连地球都毁灭了,那么蟋蟀也将无辜地替人类背书,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成为人类的殉葬品。
不过还是不一定!蟋蟀既然能够在地球上走过一亿四千万年的生命历程,足见其超级顽强的生命和无与伦比的生存智慧。到时人类灰飞烟灭,而它们却搬家到了月球、火星,甚至外太空的某个星球上。到时它们高昂着头颅轻蔑地叹到:
“人类不是说他们是万物之灵,世界的主宰吗,如今去哪儿了呢?”
马小跑一面杞人忧天似地叹息着人类的愚蠢,一面提脚向地缝走去。一路上他碰到十数只小蟋蟀,还瞧见了寻觅食物的黑蚂蚁。他对每一只小不点儿都点一个头,表示友好的招呼。他期望它们不害怕他,允许自己靠近它们。不过每一只小不点儿都从他面前迅速转身逃离,似乎他是一只不可思议的怪兽,是一只会吃掉它们的瘟神。
马小跑无奈地叹息,想培养两个朋友,以解无聊的生活,这么一个简单的愿望为何都得不到满足呢?
青草太过密集,马小跑身体太大,不能象小蟋蟀们一样在青草根部快速穿越,好不容易才到达地缝口。
突然,一条巨大的影子从头上跃过。马小跑一望,是花花跳到了桂花树上。
卧槽!
可恶的花花,贼心不死!
一定是蒙达一时疏忽,给了花花靠近的机会。
蒙达追到树下,花花早爬到枝叉上,蒙达再次退回来守住阵地。
青草被它们踩倒一片。
公鸡糟蹋而留下的痕迹未彻底消失,一截裂缝依旧被泥巴堵着,那砣曾经压住马小跑尾丝、显些让他命丧鸡口的泥块虽然散成几小块,不过依旧堵在裂缝上。
马小跑瞧见自己用土块围成的临时藏身之处依然存在。他趴在洞口朝里张望,一时不适应洞里的黑暗,瞧不见里面有无新主。
他正打算爬进去故地重游,蒙达却“呜呜”叫起来。仰头一望,蒙达正居高临下友好地俯视着他。
显然,蒙达在提醒他该回家了。
一望天空,黑幕已经拉下,一轮弯月爬上了树梢,果然是该回家找妈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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