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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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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斥候撒到三十里之外,十五公里地距离,每个十里就有一队,十名骑兵等待,交替前进。

    后卫之后也是如此,由骑兵打探消息,若有不测,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大军,以求得援助。

    这是一支新兵组成的军队,没有足够的老兵,战斗力堪忧不假。但无论是卢植还是何邡都没有将蛾贼放在心上。

    前者不知道黄巾确切的战力,只言蛾贼;后者知晓太平道,几分尊重,却出人意料的跟何邡一样,没有将太平道放在心上。他曾言:“黄巾虽众,却不习战阵,亦无甲胄武器,凭借人多,若是人多,楚之霸王何止于背水一战?”

    周慎很认真在听,提出异议;“若是如此,黄巾为何能够席卷九州?”

    卢植看了他一眼,不说话。

    周慎哈哈大笑,心中了然。

    唯独何邡左看看,又看看,不明觉厉,一头雾水。

    出了雒阳,这是第一次分开,少了周慎。在河内怀县,别了北中朗将卢植,他朝着朝歌前进,朝着目的地湯阴前进。

    这是何邡第一次前往朝歌,这个历史中的城池,传闻说商纣王的都城,此刻残破的小县城。

    东汉九州,每一州每一郡都有不同,这朝歌没有历史的繁华,大军路过,县令小心翼翼的接待,看着自己前任上官,低着头颅,送上酒水,又被送了回去,只收下二百郡兵。

    三千人,终究是少了。看不起蛾贼不代表,他敢一个人冲阵,玩了这么多年策略游戏,他首先做的便是情报,骑兵点亮地图,避免伏击。

    古往今来,多少人死在情报缺失之下?光是死伤三成就崩溃的事实,他不相信这些新卒能够坚持到死伤三分之一时还不崩溃。

    战马高昂着脑袋嘶鸣着,这是雒阳城中的好马,雪白的身子,佩戴着新流行起来的马具,似乎马蹄铁已经流行起来。

    这种没有技术含量,有了想法就能弄出来的东西,花费一定代价,弄出来不麻烦。

    真正麻烦的是,北方。

    靴子踩着青石,他想着北面的游牧民族,不管未来如何,他无法否认血脉的命名——炎黄子孙,汉人。

    他不是一个大汉主义者,也不是一个只想着吃喝的人,这般那样。只是想着,来到这个世界,若是不留下一点痕迹,岂不是白白浪费了。

    出任河内太守,积极应对黄巾贼,说白了,没有野心不可能。但野心太大也不好,这还是大汉的天下,他看的一清二楚,因为被构陷,也算明白这个世界的本质是世家。

    后来的晋朝用两段话足以概括“前时堂前王谢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王与马,共天下。”相隔不近的隋唐,掌控朝堂的依旧是士族,他们更加强大,以七宗五姓为首。再后来的大宋是士大夫与官家共治天下。

    时代在变化,世家虽然没有到达巅峰,文人集团还未形成,他想,该如何活着。该如何强大起来。

    一路北上,道路少了流民,不似十余天前一般,流民遍地。

    罢了,他见近了湯阴,近了。见飞骑来报,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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