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 哪家是自己那二哥,当今太子爷,不放心自己这个阿弟,所弄出来的小狗小蝇。
人都称司徒雷之崛起,乃司徒家之凤雏,司徒毅司徒炯俩兄弟,是怎么玩儿,都玩儿不过人家,不得已之下,被逼入到雪原,啃那风雪度日。
但那司徒雷又算得了什么,
心慈手软,赢了就以为赢了一切,那俩哥哥,居然就远远地打发了,你不杀就算了,还不圈禁起来?
且不管怎么样,
你司徒雷再是凤雏,那也是因为你爹一开始就把你放在盘子里,你才能有资格去斗,否则,你屁都不是!
不在盘子里,屁都不是啊!
“哆哆哆哆!”
敲门声传来,
燕捕头愣了一下。
“哆哆哆哆!”
燕捕头迟疑了一下,
从床上起来,
本就未脱衣服,未铺被盖,
起来,也就是站起身的事儿。
一边揉着眉心一边走到院门口,
打开门,
才发现门口站着的不是那屠户家的小娘子又是谁?
小娘子手里提着一个篮子,
见着燕捕头,
银牙咬着嘴唇,
似是在做着心理斗争,
但还是开口脆生生地道:
“肉切了三斤,半壶黄酒,我亲手拌的俩小菜,钱还多了,压在下面,一并给你。”
燕捕头笑了,
伸手,
接过了篮子,
小娘子站在门外,
心里忽然一阵失落,
随即,
她的手也被抓住,
一把拉入了门。
“乃哥哥我是真的饿了。”
……
晨曦的光亮透过窗户纸,撒照了进来。
燕捕头被一阵剪刀声惊醒,
睁开眼,
一看,
却发现是那屠户家的小娘子正用剪刀剪去床单落红的一块。
虽然听说自己那姓郑的兄弟说过,只有累瘫的牛,没有耕坏的地。
但人家小娘子破瓜之身,居然还能早早起来,且已然将头发盘起,
自己未免,
也有些太不经用了。
但,
应该是屠户家的女子,身子骨儿,本就比寻常女子要好很多吧。
燕捕头自床上坐起,
屠户家的女子见了,
笑吟吟地从篮子里又拿出一个荷包,打开,从里头倒出一些银子,有零有整。
整的,是用碎银子特意兑换过来的银锭,也就只有一块。
“这是奴自己给自己攒的体己银子,有做女红赚的,也有在铺子上漏下来的,这些年,也就攒了这么多,都许你,碎银子,你拿着去买些点心干果儿,凑个成双的礼,整的,就当是彩礼银子,都予我爹。”
燕捕头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
女子以为燕捕头会错了自己意思,马上道:
“你好歹是一捕头,咱也就是街上做小买卖的,说白了,也是我贴了你,我家高攀了你,现在我人也给了你,但你尽可放心,我阿爹还不至于吃了猪油蒙了心,想招你倒插门儿进去。
我也不许我男人做那没骨气的事儿。
这些银子,你送我阿爹手上,过几日,再换成嫁妆,我阿爹得双倍送回来,别小瞧这杀猪的生意,这油水儿,可不少哩。
这今儿个送出去的银子,改明儿我正当过门,还不都是咱们自个儿的?”
燕捕头张了张嘴,却不知该说什么。
倒插门?
这个事情,绝大部分男人都曾幻想过,虽然大部分都以何以振夫纲而作罢,但并不妨碍翘着腿眯着眼时回回味儿。
但燕捕头是真的从未想过;
他爹虽然待他很不怎么样,
但试想一下,
要是他爹忽然有一天知道了他的儿子,要倒插门,还是倒插门一家屠户,他爹会做出怎样的反应?
“你累了,早上吃点什么,我去买?你那锅台那儿连米都没有,这可不是过日子的样子。”
女人一直絮絮叨叨着,还开始想着要添置什么东西。
燕捕头忽然觉得很幸福。
曾经,他也是坐拥过莺莺燕燕的,但一如天边的彩霞,看过,来过,也就散了,每天能真正陪伴你的,还是那永恒的夕阳。
女人的声音,越来越低了。
似乎是因为燕捕头一直没说话,
女人放下手中的活计,
自顾自地道:
“你若是不想娶我,我也不会缠着你。”
说着,
女人就伸手要去抽出那盘头发用的钗子。
燕捕头眼疾手快,抓住了她的手,道:
“饿了,一起出去买点吃食。”
女人应了一声。
待得二人如同新婚小夫妻一般刚刚跨出宅门时,
燕捕头当即吓了一跳。
门口,
自己的大舅哥何初正坐在门口,
身前放着一坛子酒,
腰上挂着一把屠刀,
脸上胡子拉碴,
他扭过头,
看着燕捕头,眼里,像是在冒火。
他爹阻止过,
他也阻止过,
但他妹子却拿着钗子抵在自己的脖子上,
说不让自己去送肉,就死在你们父子俩面前。
无法,
他只能看着他妹进去了,
然后,
他在门口坐了一夜。
何初站起身,看了看妹子标志着已为人妇的发式,咬了咬牙,道:
“你这厮日后要是胆敢对我阿妹不好,某必然………”
燕捕头伸手,
学着那位姓郑兄弟喜欢的方式,
拍了拍自己这屠户大舅哥的肩膀。
何初愣在了这里,
显然,整个大燕,除了盛乐军,其他地方,还都没适应这种风气。
燕捕头吸了口气,
又扭了扭脖子,
随即,
目光一凝,
何初这么大的一个身子骨忽然觉得一紧,先前的气势像是刹那间被打散了。
燕捕头又笑了,
看着这大舅哥,
道:
“我说,你想当大将军不要?”
何初第一反应居然不是驳斥这小子说话疯癫,昨晚骗自己阿妹去做什么劳什子皇后,今儿个居然又对自己说什么将军。
但不知为何,何初只是嗫嚅了一下嘴唇,声音也低了八度,
道:
“某……某只会杀猪。”
燕捕头又拍了拍何初的肩膀,
面向东边,
也就是燕京城所在的方向,
豪气道:
“无妨!”
————
这章写得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