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不妙马上闪离。
上去的都是滑得出油的老将,都伦占据优势,却无法杀人,只气得他哇哇大叫。
久战不决是危险,哪怕身为大将也难免阵上亡。
把都伦消磨了许多力量后,唐军同样如法炮制,派出了史万超!
史万超,应举猛士诏加入唐军,王孝杰与他友好切磋过后,就说他乃未来的大将之才,今天,他将以都伦作为踏脚石,迈向他的将军之路。
大家一看就对上了眼,史万超手里砍马刀一振,声如狮吼,他双手执刀,发足狂奔,势如猛虎出击。
都伦也是脚低发力猛冲,带得发如飞蓬,铜棍拖动在地,步步扬尘,眨眼间,两人重重撞上。
刀棍相击,火星四溅,二将身躯剧震,齐齐后仰了一下,都硬生生扛下来,暗凛对方力量强大。
再来!
都伦自恃其勇,狂暴一击,竟将史万超的大刀震开,其棍风强劲扫过,几乎自史万超面孔上方三寸削过,劲风如刀,刮面辣辣生疼。
嘿嘿,知道某家厉害了吧,见到史万超下意识闪避熟铜棍的样儿稍微狼狈,都伦自然得意。
岂料得意不到一分钟,就见史万超猝然挺身,看似被荡开的大刀借着弹飞之势,如矫龙盘旋,一记回旋斩,削向都伦脑壳。
都伦的棍失了势头不急回防,急躲时,不想脚下一滑!
有这么巧的,踩着了地上一滩血,身体失去平衡,不及招架或者躲避,结果给史万超一刀给砍掉脑袋!
看似偶然,实是必然,当他给唐军观察入微时,就有了对付他的法子。
你看冯小宝那家伙,轻易不出手,出手后就玩快闪,别说想杀他,想找他都难!
附带说一句,史万超是隐藏武器,由王孝杰派出,而上阵之前,史万超也看了都伦的打斗有一阵子,再以生力军姿势出击,而都伦犹不自知。
也不是说大将不能久战,关键要有自知之明,如王孝杰见着都伦就不怕失了面子,就闪避得以身免。
就这样,都伦的首级沦为史万超的战功,给史万超拿在手里耀武扬威,他连叫喊的力气也不用费,自有两个大嗓门的军士叫嚷着“都伦已死!”让吐蕃人军心大寒,而这个新得的战绩传到唐军阵地上的每一个角落,让这个消息鼓舞部队的士气。
……
史万超闪亮登场,有如一股飓风扫荡战场,所到之处,砍杀吐蕃人有如斩瓜切菜,所有之处如入无人之境!
吐蕃人一来没想到他这么猛,二来给都伦之丧弄得士气低落了此,遂让史万超得利。
等到他力馁之时,王孝杰接班,让他休息,如此两人轮流接班,成功地将唐营带进了夜晚时分。
在那个年代,夜间的战斗绝非易事,很容易打成自相残杀,而且比较难防御不知道哪来的刀和哪来的箭,死得莫名其妙,除非万不得已,很少军队这么努力地来个夜袭。
当然,吐蕃人也不会放过唐军,他们在唐寨外点起了一个个巨大的火堆,映亮四周,再大力制造噪音,骚扰唐军半夜起来撒尿……普通唐军夜不成寝,第二天顶着猫熊眼上阵。而王孝杰这种老兵倒头就睡,敲锣打鼓也弄不醒他们,可是敌人真的上来时,他们能立即从睡眠中醒过来!
老鸟和菜鸟的区别在于此。(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