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一块原木疤痕,那应该就是开启暗室的机关枢纽。
“喀啦”一声,锁住暗室门扉的机关弹开,两扇伪装得非常逼真的滑动门左右退开。
飞月“咦”地叫出了声,她没料到山野木楼里还隐藏着这种机关,右臂一挥,孩子气地笑着:“真想不到那边还别有洞天?”
“砰砰、砰砰砰砰”,她手里的枪连响四次,都是在挥手之后完成的,笑容和说话都只是掩盖射击的幌子。子弹射向二楼的东北角屋檐方向,有人几乎是在飞月开枪的同时,以“珍珠倒卷帘”之势倒挂下来,手里的微型冲锋枪喷溅出一道灿烂的火焰,轻快的“哒哒哒”声响成一片。
“小心,我——”她原来站在我的侧面,陡然横过身子,完全挡在我的正前方,用自己的胸膛挡住了敌人射出的一长串子弹。
近距离进攻中,射速快、后坐力小、故障率约等于零的微型冲锋枪几乎是主宰一切的天生杀手,飞月的后背贴在我的胸前,我能清晰感到子弹射进她的身体时那种令人窒息的撞击力。
“咔”的一声,那是冲锋枪子弹射完后撞针的空响动静,对方敏捷地翻身跃进来,左手一按一挥,第二个弹夹已然换好,单手举枪直指我和飞月。
他的光头比月光更亮,脸上那种淫邪诡诈的表情不亚于五角星芒大阵里的毒蛇。
“游戏结束了,何小姐、风先生,还有大名鼎鼎的飞月小姐,我已经拿到了绝世宝刀,而且相信那只珍贵的碧血夜光蟾就在秘室里,下一步就不必麻烦何小姐了。所以,我不得不站出来向大家宣布,该是谢幕的时候了。”
那是不男不女的胭脂,这一次他换了奶黄色的运动装,耳朵上垂着两粒鲜红欲滴的宝石坠子,随着他的摇头晃脑恣意地跳荡着。
我顾不得理他,飞月脸色惨白地倒在我怀里,胸膛上的鲜血像雨后山泉一样汩汩流淌着。
“我要死了……答应我,救醒我哥哥,救醒他,这是我最后的愿望……”几秒钟时间,她的脸迅速转为蜡黄,跟着变成灰白色,身体里的生命力正在急剧流逝。
这么严重的枪伤,就算一分钟内送进大城市的高级医院都抢救不及了,更何况现在是在远离人烟的大山深处。
我变得张口结舌,连说些假话哄她的勇气都没有,只是怔怔地看着十几道血泉在她身上肆虐着。
“风先生……不,不,我想叫你的名字……风,吻我一次,让我死得开开心心的,我一直……忘了告诉你,第一次见面我就身不由己地爱上你了。两个月前,哥哥答应苏伦小姐进山……的时候,有位算命先生就警告过我,这一次会遇到我……生命中的真命桃花天子,不过却是……二月桃花,经霜而败……”
她的喉头哽噎着,无数血块从唇角涌出来。
“吻我吧,无论桃花开还是败……怒放还是凋零,至少我看到了你,然后对着月光死在你的怀里,这是……我死的日子,这样的死,我愿意——”
飞月的生命就在“愿意”两个字之后戛然而止,不再延续。自始至终,我没有说一个字,因为在脑子里找不到任何一句话能够安慰她,只是眼睁睁看着她在血泊里走完了生命的最后一秒钟。
小楼上的气氛凝重到了极点,胭脂也感觉到了,身子紧靠在栏杆上,右手拇指死死地扣住扳机,精神高度紧张。我、何寄裳都是马帮的主要敌人,他能做这样的严密戒备是非常正确的,但他还是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不该给我们喘息的时间。
我在飞月额头上轻轻印下一吻,曾经很多次面对死亡,但飞月的死却给了我最深刻的震撼。
“我答应你,救醒飞鹰,一定会做到。”她年轻的躯体正在我的怀里渐渐冷却,不能不令我再次伤感生命的脆弱。
“喂,我的话听不懂吗?交出宝物,然后——”信心不足的胭脂用力摇晃着冲锋枪,月光照在他的额角上,汗珠一粒一粒渗出来,然后从脸颊上缓缓滑落。
何寄裳脸上忽然有了笑容:“好,宝物归你,但是,你得保证不再开枪杀人。”那种嘲讽的笑冷冽到了极点,很明显是一个被慢慢激怒的人即将出手歼敌的前兆。
胭脂意识到了事态正在失控,但他一跳出来便杀了飞月,已然骑虎难下。
“我能保证,只要你不耍花招,要知道这片大山是马帮的天下,任何人想要立足,都得按照马帮的规矩行事。”他的表情绝不像是稳操胜券的强者,两侧颧骨上的肌肉剧烈地哆嗦着,越来越僵硬。
我只用眼角瞄着他,对于这种似人非人、似妖非妖的变态怪物来说,杀掉一万个都不可惜。
“嘿嘿,看我干什么?信不信我食指一扣,连你一起送佛上西天?”胭脂撇了撇精心涂过唇膏的嘴唇,鼻子里冷哼着。这是我们的第二次会面,我的隐忍造就了他的嚣张。
飞月已经死了,或许她曾喜欢过我却羞于表达,而我则一无所知,心里完全记挂着苏伦。正因为这一点,我心里深深的歉意永远没机会补偿。
“杀了胭脂?他那种人的烂命就算再加上一百条,又怎么抵得了飞月年轻的生命?”我的目光掠过地板上那个古怪的圆洞,“那里到底藏着什么呢?难道是刚才胭脂说的‘绝世宝刀’?”
何寄裳按下开关,暗门无声地滑开,一阵雅致清幽的香水味飘了出来,混合在飞月身上的血腥气里。
“请跟我进来,宝蟾就在书桌下面的暗格里。”她轻轻迈步进入秘室。
胭脂犹豫了一下,斜着身子向前走,枪口始终指向我。他错误地估计了形势,以为一支枪就能控制局势,简直是太不了解何寄裳的底细了。对五毒教的人轻敌,就等于是让自己的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
何寄裳走向书桌,在桌子侧面摸索着,背对走到门口的胭脂。
“等一下,别乱动,站到一边去!”胭脂及时醒悟过来,大声命令何寄裳。他此刻双脚都在秘室门外,身子贴在墙上,眼珠子不断来回转动,同时监视我们两人。
“好吧,暗格的开关就在那里,我一定很合作,放心。”何寄裳顺从地抽回手,慢慢退向左面,离开书桌。
“丁零零——”,我口袋里的卫星电话突然响了起来,胭脂吃了一惊,因为整个寨子一片死寂,这阵铃声显得分为突兀,他的枪口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仅仅是普通人一眨眼的工夫,我左手里弹出的小刀已经到了他的喉结上。
杀鸡不用宰牛刀,区区一个胭脂还用不着我动用口袋里的沙漠之鹰,一刀就能解决问题。我之所以迟迟不出手,是为了看看何寄裳的杀人手法。
胭脂的后背贴住墙壁,伸手摸向刀柄,身子古怪地抽搐着:“你……这是手术刀的‘秋风扫落叶刀法’,果然……好……”小刀贯穿喉结的同时,已经终结了他身体里所有的反击力量。假如我能先一步出手杀敌的话,也许飞月就不会死了。
“好刀、好刀。”何寄裳“啪啪”地拍着手走出来,伸出手指掂着刀柄一拔,胭脂软绵绵地倒在墙根下,喉头汩汩地翻起了血花。
“人在江湖,妇人之仁是最要不得的,对不对?”她从口袋里取出一张洁白的绸帕,抹拭着刀锋上的污血。
我放开飞月,心情变得沉郁无比。其实我比她更早一步意识到了檐顶有人,却没有果断地主动迎击,才导致了飞月的死。
“在这片古老的山林里,‘以杀止杀’才是最值得奉行的原则。风,记住我的话,好人不入马帮,马帮里也绝没有好人,杀了他才是对天下人最善良的拯救。”
何寄裳把刀放回到我手里,凝视着飞月的尸体,极其惋惜地哀叹了一声。
我走向胭脂,伸出脚尖把他的身子翻过来,赫然发现,在他脑后玉枕穴的位置,竟然出现了一个拇指粗细的血洞。
“海军陆战队的超微狙击弹?”我身子一晃,掠到何寄裳身边,挽住她的腰,急速退到暗影里,同时拔出沙漠之鹰,指向正东偏南三十度的灌木丛位置。
“怎么?还有敌人在外面?”何寄裳低声叫起来,嘴唇呵出的热气带着兰花般的芬芳。
灌木丛随着夜风轻摆着,像是一大片银色的波浪。按照胭脂身体中弹的位置和角度,子弹就是从那边射来的。那种枪弹的特点在于能够精确地控制对目标的杀伤程度,绝对区别于普通子弹离开枪膛后结果无法控制的射击过程。
现在,我无法判断究竟是自己还是对方杀了胭脂,抑或是两记杀招同时发出、同时中的?但我知道,暗处隐藏着的绝对是一位高明的狙击行家。
这种僵持的状态维系了三分钟之久,对面毫无动静。
何寄裳从角落里取出望远镜,谨慎地向那边窥探着,最终失望地摇摇头:“没有人,大概是狙击得手后已经悄然撤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