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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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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上的书名已经模糊不清了,然而内页上的书名倒还尚存,继欢看清了这本书的名字:

    《魔王》

    这本书是用非常古老的语言写的,继欢看的非常吃力,有好多字都要跳过。好在上面有图。那些图画的非常生动,即使是在人类世界看过各种精细图画的继欢看来,这些图也出人意料的精彩!

    继欢在这本书上发现了好多注音。

    一开始他还没有多想,直到他看着看着,注意到其中有一个字母的末端有个翘成句号一样的圆圈。

    继欢怔了怔,拿起桌上的纸笔,他在纸上写了一个同样的字母,看到自己反射性写出的翘起的句号,他愣住了。

    这样的写法与其说是他的习惯,不如说是阿瑾的习惯。

    阿瑾的字写得非常好看,苍劲有力,而且有好些字母的写法很是花哨,非常有自己的风格,这个圆圈就是其中之一。

    据说这是很古老的写法,后来为了简化字体,如今的魔物们已经很少这样用了,倒是阿瑾把这个习惯保留了下来,连带着被他教出来的继欢也把这个习惯保留了下来。

    心中有了这个想法,继欢再去分辨那些注音的时候就更加留意细节了,一张一张书页翻过,他也越来越确定这些注音是阿瑾所书了。

    这本书……是阿瑾的?

    继欢脑中忽然有了这个想法。

    他继续翻着那些注音,然后翻着翻着,他翻到了书内夹着的一张纸。

    很黄很薄的一张纸,最醒目的是上面有一张画像,画像的主角是一个孩子。

    大概是小灰魔的年纪,有着黑色的头发和黑水一般的眼眸,面无表情着,他的视线并不用力,可是任何看到这张画像的人都会感到自己被用力盯穿了一般。

    继欢几乎是一眼就认出了画上的人是谁!

    是阿瑾!

    虽然年龄对不上,虽然这只是画像而不是照片,可是画像上的男孩绝对是阿瑾没错!

    一直平稳的心跳忽然乱了一拍,继欢怔怔的和画像上还是幼童样貌的阿瑾对视了片刻,看了好半晌才将视线转移到画像下方的铅字。

    “……津,年龄7-9岁,眼睛大,黑发黑眼,皮肤苍白,体型瘦弱,个子相当于一头刚出生的亚莫兽,于前日走失,请见到他或者捡到他的魔物联络此号码,必有重酬。”

    详细的面貌描述下方有着一行继欢非常熟悉的号码还有一个继欢有点熟悉却又不太熟悉的名字。

    rp775864Δ

    丹·墨菲特·叶法尔

    心脏砰砰跳着,继欢觉得自己仿佛碰触到了某段被尘封许久的历史。

    将这份寻人启事看了许久,也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想的,总之,等他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把这份寻人启示下面文字的部分折好藏起来,只留上面的画像部分,找了一个透明文件夹,继欢将寻人启事放进去,封好,最后也贴在了墙上,刚好悬挂在之前从格斗场弄来的、阿瑾的另一张照片上方。

    于是,等到黑蛋蛋辛苦了一天和阿爷还有那吉从集市回来之后,他发现自己和啾啾的卧室里,专门放自己和舅舅照片的墙上多了一个陌生小魔物的照片。

    作者有话要说:  黑蛋:啾啾!黑蛋蛋努力在外面赚钱,你居然贴别的小朋友的照片在我们的房间里!?

    ——————————

    抓头,关于更新时间。

    其实我也知道,我的更新时间不固定,虽然试图像很多作者大大那样固定一段时间,不过终究不符合我的习惯。

    我没有存稿,写完就发,憋不住,怎么说呢?选择在网上写连载对我来说最美好的一点就是每一章下面的读者评论

    很好地互动的感觉,如果写完发,老实说,这部分互动就没了。

    我之前也有过全本写完直接扔出版社出版的故事,这样虽然故事相对完整精悍,可是写的很寂寞。

    所以才更喜欢网络连载,大家给我抓虫,告诉我你们的感受,这对正在进行这个故事的我很重要,对这个故事更重要。

    现在一个故事会写很久,尤其是日更,老实说上班还有休息时间,故事却基本上是日更,没有大家每天的留言鼓励,我觉得很难坚持下来。

    抱歉,由于没有存稿,固定时间发对我来说有点困难。

    再者,

    固定时间对我来说……怎么说呢,感觉会像上班

    说我矫情也好,我一直试图不让写文变成公事。

    如果一直有看我故事的人会知道我中途大概有两三年没有写文。

    怎么说呢?其实一来是工作忙碌,可是你们也知道 我想写的话,再忙再累也会写,之前每天凌晨三点也会更新就是证据。

    那时候是真的不太想写。

    因为感觉写文似乎变成公事了。

    我很矫情的希望写文是我的兴趣,给我安慰,给我各种心情的美好事情。

    我试图不拘泥她,因为我的文笔不够好,我需要代入自己的感情才能写出来。

    所以,我必须要让自己的心态够好。

    如果限制时间的话,其实我也有这么做过,但是那段时间我感觉会“赶”

    到了那个时间,我会想到“啊 要发文了”

    “没写完怎么办?”

    “没写完也要发”

    这样就会赶工,我的文笔不好,全靠感情撑,赶工对我来说很为难

    我的感情“赶”了,敏锐的读者当时就会察觉

    加上我很少修文(词汇可以修饰,可是当时的感觉没法复制,我觉得不会修的更好的)

    所以,当时写下的文字对我来说就是最终了。

    赶时间发文的方式对我并不合适。

    所以,请原谅我选择自由自在的发文时间了。

    这样,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感情进度写文,而各个时间出没的读者都有抢沙发的机会

    其实,我很喜欢看大家抢沙发。

    ^^

    谢谢大家。

    ps关于刷微博,那个,我绝对是在发文之后才去微博哒!苍天作证!绝对不是光刷微博不码字哒!

    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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